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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材AB干挂胶

石材幕墙·结构装配

石材幕墙干挂&饰面挂装施工或建筑工程植筋·结构补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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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特征


本产品属于改性环氧树脂聚合物,是一种快速固化的双组分、高模量、高强度的胶粘剂。具有卓越的抗老化性能,韧性特强、固化后抗水、防潮、抗化学性能极佳、耐候性能良好;抗震、抗压、抗拉、抗冲击等物理性能卓著,无腐蚀性、对人体无伤害,不慎沾染,可用肥皂水清洗;施工环境清洁、综合造价低;粘接强度高,不污染石材。



产品用途


※各类石材幕墙干挂、饰面挂装。

※天然石材、人造石材、混凝土、木材、金属、砖、瓦、玻璃钢等常用硬质建筑材料中任何两种之间的粘接安装(包括悬挂安装);

※石材、木材家具的永久性粘接;

※地板砖、瓷砖的粘贴,水泥预制件驳接;

※建筑物结构补强、裂隙填补和锚固



使用方法


1.表面处理:粘接物表面应干爽不湿、无尘无油、牢固不松散。金属表面的油漆、混凝土表层的浮松物等有碍充分粘贴的物质必须清除干净。石板或金属表面过于光滑的,必须进行适当打磨处理;


2.混合方法:用小铲分别取等量干挂胶A组份和B组份,置于平滑板面上面(A、B组份不要共用小铲),再用小铲将A和B组份充分翻拌,至混合均匀、色泽一致,即可使用。


3.已调合的胶超过施工有效时间不能使用。常温23℃时施工,有效施工时间为10分钟,初步固化为4小时,完全凝固需要2天。



注意事项


1.不宜用于结霜、潮湿、连续浸水、终年潮湿的表面;及不宜用于会渗出油脂、增塑剂或溶剂的材料,如浸油木材的表面;材料表面温度低于5℃或超过40℃时,不宜施工。

2.干挂胶固化初干期不能负载重荷。

3.粘贴面过于光滑必须作粗糙处理。粘贴面有影响粘合效果的物质(金属面的油漆、浮锈层等)必须清除。

4.超过施工有效时间的粘合件不能再作移动,如需移动,则要重新调胶粘贴;

5.在施工中如需焊接安装时,焊接点应离胶粘贴处有3厘米以上的距离。



责任声明


由于使用产品的条件和方法非我们所能控制,使用者请自行决定产品的适用性和最妥善的使用方法。本公司只对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给予保证,除此不作其它任何担保,对使用者唯一的补偿仅限于退货或更换等值产品。本公司乐意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,同时也明确地声明不承担偶发的或附带性损失的任何责任。



符合标准


符合JC 887-2001《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》标准



运输及贮存


本产品为非易燃易爆材料,可按一般非危险品运输。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,贮存温度低于27℃,自生产日起贮存期为12个月。



产品规格


容量:10L  

以专业品质赋能价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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